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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3 浏览次数:364次
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2019(160)号文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中海庐山西海A1-1地块主题酒店项目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自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28日,意见反馈联系人吴继,联系电话13576934004;单位地址:九江市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巾口乡。
附件:中海庐山西海A1-1地块主题酒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中海庐山西海A1-1地块主题酒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书;中海庐山西海A1-1地块主题酒店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九江市纳帕谷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日
中海庐山西海A1-1地块主题酒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中海庐山西海A1-1地块主题酒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书.pdf
中海庐山西海A1-1地块主题酒店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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