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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1 浏览次数:975次
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2019(160)号文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濂溪区莲花镇妙智保障性住房安置小区二期项目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意见反馈联系人王志勇,联系电话17607026661;单位地址: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延伸线西侧,兴城南大道南侧。
附件:
濂溪区莲花镇妙智保障性住房安置小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濂溪区莲花镇妙智保障性住房安置小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书;
濂溪区莲花镇妙智保障性住房安置小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九江市濂溪区安置房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日
1濂溪区莲花镇妙智保障性住房安置小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2濂溪区莲花镇妙智保障性住房安置小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书.pdf
3濂溪区莲花镇妙智保障性住房安置小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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